第二百零四章步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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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里掌灯。

    灯下的男人瘫在地上,脑袋塌塌的垂着,脸上一片死灰。

    靖宝和高朝同时转向妇人--

    靖宝:“你不是说他死了吗……”

    高朝:“他为什么还活着……”

    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闭嘴,妇人浑身颤抖,泪如雨下,整个屋子里,只听到她轻轻抽泣的声音。

    靖宝从怀里掏出帕子,“你别哭,我们没有恶意,也不会把他还活着的事情抖落出去,我们只想问一问当年的事情。”

    女人没去接,看靖宝的眼神恨恨的。

    “现在你们只有乖乖的配合我们,否则……”

    高朝冷笑一声,“死了五年的人,又活过来,莫非当年的血案,是他和贼人里应外合!”

    “放屁!”

    妇人顾不得哭,咬牙切齿道:“我男人真要和贼人里应外合,会变成哑巴吗,你们看看他身上的伤。”

    说罢,她扑到男人跟前,猛的掀开他的衣服,胸前胸后竟有十几条大大小小的疤痕。

    “这……”

    高朝挠挠耳朵,乖乖的闭上嘴巴。

    靖宝深蹲在夫妻二人面前,柔声道:“我叫靖宝,国子监监生,他是高朝,长公主的宝贝儿子,我们真正的目的,是想弄清楚五年前郭家五十八口惨死的真相。”

    男人听到最后一句,身子颤了下。

    “徐俊,如果你肯帮我们,我保证,总有一天你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你家院子里,亲你的女人,搂你的儿子,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

    这一回,轮到高朝和顾长平同时看向靖宝--

    高朝:这小子,还真是哄死人不偿命。

    顾长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招招致敌,是掌刑部的人才。

    肉眼可见的,男人黑沉的眼珠子动了,掠过一层流光,他朝女人抬了抬下巴。

    女人犹豫了好一会,到底还是转身走进屋里,拿出儿子读书用的纸笔。

    片刻后,靖宝惊奇的发现,这个徐俊竟然还写了一笔好字--

    五年前,我们四人负责押送郭家人,这是趟苦差事,我不想去,但没办法,正好轮到我。

    前面十几天走得极为顺利,郭家人非常识趣,孝敬了很多的银子。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们四人拿了银子,给他们吃好,喝好,还给老人孩子弄了辆马车,跟游山玩水似的。

    就这么一路走到南宁府,郭父又给我们两张银票,说想让家人住一晚上客栈,洗个澡,换身新衣裳再上路。

    我们几个一看有油水捞,就麻利的替他们办了。包了一间客栈,弄了几桌好菜,还上了酒。

    那晚上郭家老老小小都高兴坏了,吃的很开心,酒也喝几壶,我还和头儿说,要流放的官员个个都像郭家这么大方,几年下来,咱们就发了。

    夜里起来撒尿的时候,我发现郭父一个人坐在大堂里喝闷酒。

    相处一路,看在钱的份上我便过去劝了几句,说你们流放海南是苦,但有钱的主,再苦也苦不到哪里去。

    郭父听了,笑笑,说他们走不到海南,我只当他喝多了说酒话,没在意。

    哪知从南宁府出发刚走了两日,路上就遇到了贼人,一共十六个,个个蒙着面,上来二话不说,拔刀就杀。

    我们头儿吓傻了,喊话说自己是官差,哪知被人一刀刺了个对穿。

    我一看这帮是狠人,赶紧逃命要紧,但还是被他们追上,砍了十几刀。

    再醒来时,自己已经被扔在了乱坟岗。

    我记得很清楚,那夜,天下着瓢泼大雨,我浑身上下没一处好皮,连动动手指都疼,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也是我命不该绝,硬生生挺了一夜后,有个挑粪的老农来乱坟岗淘死人身上的东西,见我还有口气在,就把我救了。

    我的喉咙就是那一夜坏掉的。

    几个月后,我养好伤,问老农要了几两碎银子,帮人一路押镖进了京。

    进京后我才发现,我在这个世界已经变成一个死人,坟头的草都长出来了,朝廷每个月还给我们家发四两银子的生活费。

    高美人翘着二郎腿,眯眼道:“你应该不会为了四两银子,做了五年的鬼吧?”

    徐俊看他一眼,继续写道--

    当然不是,是京里有要我命的人,我怕连累家人,只能做鬼。

    “谁要你的命?”靖宝问。

    徐俊迟迟没有下笔,身体下意识紧绷起来,显然是在犹豫。

    “徐俊!”

    久未出声的齐林突然开口,“连皇帝都是一茬一茬的坐,更何况臣子,读读史书,历代三朝元老有几个?远的不说,只说近的顾家,曾经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何等的风光,到头来不也败得彻底。”

    徐俊,靖宝,高朝三人的目光齐唰唰向齐林看去,齐林的呼吸变得深长起来。

    “你不用怕的!”

    这话说得委婉,却给人一种不寒而栗。

    徐俊生生打了个寒颤后,在纸上飞快的写下一个人的名字:曹明康。

    然后他又写道--

    郭父说他们走不到海南,我其实还多问了句为什么?郭父刚开始没肯说,等我打算回房时,他突然一把把我拉住,一字一句道:

    “如果我死了,杀我者必是曹明康。”

    当时,我以为他说的是酒话,后来躺在乱坟岗的时候才明白过来,不是郭家富得流油,而是他们知道曹明康放不过他们,所以想把银子花光了,舒舒服服上路。

    我若是死而复生,以曹明康赶尽杀绝的个性,也活不长,不如做个鬼,还能给他们娘俩挣四两银子一个月。

    “凭郭父的一句话,就认定幕后的凶手是曹明康,是不是太过武断了些?”靖宝一针见血问道:“徐俊,你还有别的证据吗?”

    徐俊在纸上飞快的写道--

    有!

    我中刀“死”之前,那人把脸上蒙着的黑布取了一下,那张脸我认得,不是别人,是当时锦衣卫一组的头儿步广辉。

    “竟然是他!”

    高美人一拍桌子,脸色异常激动。

    “步广辉是谁?”靖宝问。

    “他原是曹府的侍卫,后来脱了奴籍凭曹明康的关系进了锦衣卫,天下人都知道,步广辉是曹明康的一条狗。”

    高美人两眼放光道:“这一下,曹明康的罪行板上钉钉,没跑的了!”

    “未必!”

    齐林一盆冷水泼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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