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节
“今日攻打海阳会馆之事,实乃小人所为。听闻有人被打死,小人心中不安,且畏王法,特来投案。”
“你所为何事要雇凶来攻打海阳会馆?”
“海阳会馆里的米商,乃是小的不共戴天的仇人!”
慕敏知道他是来了他是和何膏有仇,就算毁家报仇也应该对付何膏,不至于要打毁海阳会馆对付所有的潮汕米商。
不过,看似受害人一方的何膏,却还有这么一段往事。为慕敏深刻理解这个社会又结结实实的上了一课:这***才叫达尔文丛林啊,弱肉强食习以为常,哪有半点传统社会的纯朴善良可言?
慕敏又审了几个顶包的,声称冲进会馆打死潮汕商人的就是他们所为。至于原因,都说和潮汕商人有仇。至于具体是什么仇,却都是如出一辙,不是抢了他老婆,就是奸了他女儿。至于一口咬定自己打死人的:足有六十出头,衰老的身子都佝偻了。看他颤巍巍的样子,慕敏心想这顶包还真不讲究:连个起码的诚意意思都没有。
她不知道本时空的司法实践在很多时候纯粹是形式主义的,死了人就要抵命,至于抵命的是不是凶手,官府其实并不关心。历朝历代都不允许顶包替罪,然而没有一个朝代能杜绝。明清的广东由于械斗成风,官府在处置大规模骚乱中允许顶包替死已经成了司法上的潜规则。
口供都是预备好的,顶包者只要上堂背一遍就是,谁也不会挑剔其中的不合理之处。
这种套路化的口供毫无疑义,难怪林佰光对她说“不必问”。
看来,还是在现场抓到的四十多个乞丐的口供更有价值一些。
慕敏命令道:“把审讯科乙组的人派去看守所,现场审讯。”
审讯科甲组是从临高带来的归化民警察,乙组是皂班留用的衙役――是专门涌来干严刑拷打的活计的。
审讯被捕的乞丐用不着太细致的讯问,所以她就把这事交给乙组去办 组去办了。乙组的留用皂隶都急着要在新主子面前“卖好”,一个个摩拳擦掌,挺胸叠肚的拿着刑具到了看守所,就在办公的正堂上摆开了架势。
“三老四少们,”乙组的组长阴笑者,“兄弟今日是公事在身,身不由己。你们自己都要识相――这澳洲人的牢饭可不是好吃的。”
说着一声令下,手下众衙役齐声吆喝,将刑具劈里啪啦的往院中一投,只见什么板子、麻花鞭子、棍子、掌嘴的拍子、拶指……最后是一副夹棍。这玩意一拉一拽,就是最厉害的江洋大盗要拗不过。
这番阵势一摆出来,已经被刚才的刺刀吓破了胆的众丐一个个屁滚尿流。提上堂来问什么答什么。
多数被捕的都是听本窦口大骨安排来干活的,据说代价不过是事前事后“吃犒劳”,每人再给三百钱。头目待遇稍好,可得一两银子。
然而他们口中却没什么有用的消息,这些人都是听人差遣,只说大骨关照了来打海阳会馆,打死人不碍事,自然有人顶罪。
被抓的人个个自称都是普通乞丐,听人吩咐而来。慕敏并不相信,关照将人分开审问,很快就把其中的头目都揪了出来――里面还有一个大骨。
大骨不但是群丐的头目,还有自己的地盘“窦口”,在关帝庙人马中相当于“诸侯”的级别了,掌握的消息比一般乞丐要多得多。
慕敏命令先审大骨。他过去替人上过好几次堂,据说什么刑都熬得住,号称“杀打不怕”。然而那是在衙役用刑放水“照应”的前提下,如今无人放水,夹棍收到第二把,便再也熬不住,开口招认。
他招供说攻打海阳会馆的事情是文澜书院的管事师爷史题第出面办得。
“史师爷找到高爷那边,高爷便吩咐小的这边出人办事。小的不敢欺瞒。”疼得脸色煞白的大骨趴在地上,断断续续的招供道。
“史题第是什么人?他即是书院掌事,为何要攻打海阳会馆?”
“这个,这个,小的就不清楚了。”大骨哀求道,“小的只是听高爷吩咐办事。”
慕敏再三讯问,还是只问出这些来。不过既然有了嫌疑犯,就有了侦查方向。她立刻下令捕人。
史题第还在文阑书院里办事,被突然出现的警察抓了个懵懂――怎么抓到自己头上了?不是已经预备了“投案”的人了么?慕敏也不废话,叫人直接给他上了夹棍,第一把没拉完史题第便涕泪俱下的招认是这事史题及介绍来得生意。
“小的只是居中介绍,此事和小的无干啊,啊啊啊……”
“史题及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攻打海阳会馆?”
“他是我哥子,”因为夹棍还没松开,史题第哀叫着,“求大人饶刑啊……他……他是何老爷的师爷……”
再问下去,原来何老爷是牙行的会首。这么一来,整个攻打海阳会馆的证据链就算齐全了。
慕敏向林佰光汇报之后,当即请刘翔签发了拘捕令。警察和侦缉队全体出动抓捕涉案的牙商。
张毓这会已经上了床,生意好,干活让他劳累不堪。天一黑,街道便宵禁,街闸也关了,象他这样的普通百姓人家便只有上床睡觉了。
他的眼睛还没合上,忽然远远的听到警笛长鸣,接着便有人在吆喝着要更夫开街闸。
“天都黑了,怎么有人要开街闸?”要知道这街闸一关,便是缙绅财主也不会轻易叫闸。张毓不觉得好奇,悄悄的从床上起身,在窗户缝里看出去。只见一队黑衣警察提着灯笼从街闸那边跑了过来,一个个脸色紧绷,显然是在办差。
他正看着,差点叫了起来,原来队伍的最后,提着灯笼的正是李子玉!他穿着黑色的警服,戴着铜盆帽,腰里还挂着一根红白相间的短棍。虽然服装有点怪,人倒是很精神。只见他也扳着脸,一声不吭的跟着队伍快走。
警察队伍经过了核桃酥铺子门口,一路过去不多远,停在了何老爷家门口。
何老爷他是知道的,是个牙行的商人,家里很是有钱――他家的太太小姐都爱吃张毓家的核桃酥和干点心,张毓常去他家送货。也见到过几次合家的老爷太太,人都挺和气,每月结账给钱也爽气。有次张毓去送货,何家太太一高兴,还赏了他几颗挂绿的荔枝――这东西可金贵。(未完待续。)
“你所为何事要雇凶来攻打海阳会馆?”
“海阳会馆里的米商,乃是小的不共戴天的仇人!”
慕敏知道他是来了他是和何膏有仇,就算毁家报仇也应该对付何膏,不至于要打毁海阳会馆对付所有的潮汕米商。
不过,看似受害人一方的何膏,却还有这么一段往事。为慕敏深刻理解这个社会又结结实实的上了一课:这***才叫达尔文丛林啊,弱肉强食习以为常,哪有半点传统社会的纯朴善良可言?
慕敏又审了几个顶包的,声称冲进会馆打死潮汕商人的就是他们所为。至于原因,都说和潮汕商人有仇。至于具体是什么仇,却都是如出一辙,不是抢了他老婆,就是奸了他女儿。至于一口咬定自己打死人的:足有六十出头,衰老的身子都佝偻了。看他颤巍巍的样子,慕敏心想这顶包还真不讲究:连个起码的诚意意思都没有。
她不知道本时空的司法实践在很多时候纯粹是形式主义的,死了人就要抵命,至于抵命的是不是凶手,官府其实并不关心。历朝历代都不允许顶包替罪,然而没有一个朝代能杜绝。明清的广东由于械斗成风,官府在处置大规模骚乱中允许顶包替死已经成了司法上的潜规则。
口供都是预备好的,顶包者只要上堂背一遍就是,谁也不会挑剔其中的不合理之处。
这种套路化的口供毫无疑义,难怪林佰光对她说“不必问”。
看来,还是在现场抓到的四十多个乞丐的口供更有价值一些。
慕敏命令道:“把审讯科乙组的人派去看守所,现场审讯。”
审讯科甲组是从临高带来的归化民警察,乙组是皂班留用的衙役――是专门涌来干严刑拷打的活计的。
审讯被捕的乞丐用不着太细致的讯问,所以她就把这事交给乙组去办 组去办了。乙组的留用皂隶都急着要在新主子面前“卖好”,一个个摩拳擦掌,挺胸叠肚的拿着刑具到了看守所,就在办公的正堂上摆开了架势。
“三老四少们,”乙组的组长阴笑者,“兄弟今日是公事在身,身不由己。你们自己都要识相――这澳洲人的牢饭可不是好吃的。”
说着一声令下,手下众衙役齐声吆喝,将刑具劈里啪啦的往院中一投,只见什么板子、麻花鞭子、棍子、掌嘴的拍子、拶指……最后是一副夹棍。这玩意一拉一拽,就是最厉害的江洋大盗要拗不过。
这番阵势一摆出来,已经被刚才的刺刀吓破了胆的众丐一个个屁滚尿流。提上堂来问什么答什么。
多数被捕的都是听本窦口大骨安排来干活的,据说代价不过是事前事后“吃犒劳”,每人再给三百钱。头目待遇稍好,可得一两银子。
然而他们口中却没什么有用的消息,这些人都是听人差遣,只说大骨关照了来打海阳会馆,打死人不碍事,自然有人顶罪。
被抓的人个个自称都是普通乞丐,听人吩咐而来。慕敏并不相信,关照将人分开审问,很快就把其中的头目都揪了出来――里面还有一个大骨。
大骨不但是群丐的头目,还有自己的地盘“窦口”,在关帝庙人马中相当于“诸侯”的级别了,掌握的消息比一般乞丐要多得多。
慕敏命令先审大骨。他过去替人上过好几次堂,据说什么刑都熬得住,号称“杀打不怕”。然而那是在衙役用刑放水“照应”的前提下,如今无人放水,夹棍收到第二把,便再也熬不住,开口招认。
他招供说攻打海阳会馆的事情是文澜书院的管事师爷史题第出面办得。
“史师爷找到高爷那边,高爷便吩咐小的这边出人办事。小的不敢欺瞒。”疼得脸色煞白的大骨趴在地上,断断续续的招供道。
“史题第是什么人?他即是书院掌事,为何要攻打海阳会馆?”
“这个,这个,小的就不清楚了。”大骨哀求道,“小的只是听高爷吩咐办事。”
慕敏再三讯问,还是只问出这些来。不过既然有了嫌疑犯,就有了侦查方向。她立刻下令捕人。
史题第还在文阑书院里办事,被突然出现的警察抓了个懵懂――怎么抓到自己头上了?不是已经预备了“投案”的人了么?慕敏也不废话,叫人直接给他上了夹棍,第一把没拉完史题第便涕泪俱下的招认是这事史题及介绍来得生意。
“小的只是居中介绍,此事和小的无干啊,啊啊啊……”
“史题及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攻打海阳会馆?”
“他是我哥子,”因为夹棍还没松开,史题第哀叫着,“求大人饶刑啊……他……他是何老爷的师爷……”
再问下去,原来何老爷是牙行的会首。这么一来,整个攻打海阳会馆的证据链就算齐全了。
慕敏向林佰光汇报之后,当即请刘翔签发了拘捕令。警察和侦缉队全体出动抓捕涉案的牙商。
张毓这会已经上了床,生意好,干活让他劳累不堪。天一黑,街道便宵禁,街闸也关了,象他这样的普通百姓人家便只有上床睡觉了。
他的眼睛还没合上,忽然远远的听到警笛长鸣,接着便有人在吆喝着要更夫开街闸。
“天都黑了,怎么有人要开街闸?”要知道这街闸一关,便是缙绅财主也不会轻易叫闸。张毓不觉得好奇,悄悄的从床上起身,在窗户缝里看出去。只见一队黑衣警察提着灯笼从街闸那边跑了过来,一个个脸色紧绷,显然是在办差。
他正看着,差点叫了起来,原来队伍的最后,提着灯笼的正是李子玉!他穿着黑色的警服,戴着铜盆帽,腰里还挂着一根红白相间的短棍。虽然服装有点怪,人倒是很精神。只见他也扳着脸,一声不吭的跟着队伍快走。
警察队伍经过了核桃酥铺子门口,一路过去不多远,停在了何老爷家门口。
何老爷他是知道的,是个牙行的商人,家里很是有钱――他家的太太小姐都爱吃张毓家的核桃酥和干点心,张毓常去他家送货。也见到过几次合家的老爷太太,人都挺和气,每月结账给钱也爽气。有次张毓去送货,何家太太一高兴,还赏了他几颗挂绿的荔枝――这东西可金贵。(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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